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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正式开展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

日期:2011-06-28 来源:广东农业信息网

 

  6月23日上午,广州市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签约仪式暨工作部署会议在广东外商活动中心隆重举行。广州市及相关区县农业局、财政局、金融办以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代表共50多人出席签约仪式。会议由市金融办副主任蔡健主持,市农业局周彩信副局长对我市如何开展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做工作部署。最后,周彩信副局长和人保财险广州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马东亮分别代表市政府、人保财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今年正式开展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每造每亩水稻保费15元,保险金额为每造每亩300元。保费资金由财政补贴80%即每造每亩12元,农户负担20%即每造每亩3元。按照财政部和保监会要求,财政对保费补贴的前提是农民自愿缴费投保。其保险责任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人保财险广州市分公司作为广州市水稻种植保险的经办机构。
   广州各区、县级市所有种植水稻的农户或企业都可以参保,国有农场、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可以单独投保;种植面积50亩以下的农户以行政村或经济社作为投保人,通过统保方式参加保险。根据广州市水稻种植时间,早造水稻种植保险的投保时间为当年5月15日前,晚造的投保时间为当年9月15日前。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保险责任直接造成保险水稻的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时(以每家农户种植面积为单位计算),人保财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启动理赔,扣除协议约定的绝对免赔率10%后计算赔偿。在试点期间,水稻种植保险实行“有限责任、风险共担,最高赔付总额封顶”的政策,最高赔付总额以全市当造全部水稻种植保险保费收入的5倍为最高限。
   最近几年,中央和省市都加大了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广州市涉农保险工作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支持、市场运作的方式正稳步向前、不断进步,2009年我市成立以陈国副市长为组长的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市农业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等单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我局周彩信副局长担任。目前已经陆续出台了政策性农房保险和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的政策和方案,此次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的成功推动,将广州市支农惠农工作推向了新的高度。


   周彩信副局长和人保财险广州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马东亮分别代表市政府、人保财险公司在合作协议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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